近日,一家名叫上海达尔威的公司因为纳税21亿元引发关注。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娱乐明星张庭与林瑞阳夫妇二人,主要经营化妆品微商业务。此消息引发网友一片惊叹,光是纳税就21亿元,这家公司到底赚了多少钱?
达尔威不是上市公司,所以财务数据并没有对外公布,不过还是可以从其他途径做一个大致推算。2017年,曾经有一家A股上市公司山东华鹏和达尔威展开合作,当时披露过公司的部分数据,2017年前三季度,达尔威公司的收入和净利润分别是36亿元和11.4亿元。假如公司每个季度的业绩比较平滑,意味着2017年达尔威的收入和净利润大概是48亿元和15亿元。
资料显示,达尔威2017年纳税13亿元,去年纳税21亿元,增长60%多,假如公司业绩和纳税额同步增长,意味着去年达尔威的收入和净利润大概是77亿元和24亿元。
对于一家成立不到6年的化妆品微商公司而言,最近两年累计纳税34亿元,达尔威足以称得上模范纳税人。而从商业角度来看,也绝对算是创造了一个不小的商业奇迹。
从常识来判断,一家公司能够获得成功,首先肯定是产品大受消费者欢迎,不过从达尔威这家公司来看,产品一直具有较大争议。在网上随便搜索一下,就可以发现经常有消费者投诉,表示使用公司的TST面膜之后出现烂脸的现象2016年左右,公司多款产品在国家食品药监局的网站上被“责令改正”。
和产品质量相比,更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公司的营销能力。
公司的创始人是娱乐明星出身的张庭和林瑞阳夫妇,除了这二位之外,公司背后也有很多明星股东,娱乐圈内的一些大牌明星经常为公司产品站台,这些流量明星背后数千万的粉丝,很容易转化成公司的产品用户,丰富的明星资源是公司的一大独特优势。
和明星效应相比,公司更核心的竞争力还是其微商营销模式。和传统化妆品公司不同的是,达尔威的销售绝大部分通过微商来实现,据悉公司现在的代理高达760多万人,即使每个人每年只实现1000元的销售,就可以为公司带来76亿元的收入,这就是微商时代人海战术的杀伤力。
最近几年来,主打熟人电商的微商模式快速崛起,有关数据显示,截止2017年,国内已经有超过2000多万人在从事微商业务,市场规模达到了7000亿元。从积极的角度来看,微商这种社交电商的模式,弥补了传统电商的不足,但随着微商规模越来越大,弊端也迅速浮出水面。
在朋友圈频繁发骚扰广告倒还在其次,更大的问题在于,很多微商越来越具有传销性质。首先是产品质量没有保证,很多都是三无产品,更重要的是,微商的营销模式和传销极其相似。
很多微商的营销都是采用多层代理的模式,不同级别的代理享受不同的产品价格,级别越高折扣越大,发展更多的下级代理,就能够享受越多的差价收入。对很多微商而言,将产品销往最终消费者手中只是一小部分,更多的收入其实来自发展更多的代理。这种模式,很大程度上就是传销机制中发展下线的变异。
2017年,号称国内第一微商的摩能国际出事,大量代理商控诉摩能国际涉嫌传销。这家公司主打女性健康和美妆产品,通过层层代理的模式销售,代理层级多达7级。数十万代理微商抱着发财梦加入之后,结果发现产品在零售市场根本卖不动,发展下线代理也很难,而公司又不接受退货,最终导致矛盾爆发。
值得注意的是,张庭夫妇的达尔威公司似乎刻意和传统微商划清了界限,公司介绍自己的代理模式,一是“零成本投入,无需囤货“;二是“全国统一价,严谨的价格管控制度,只要加入就是总代”。
这两点似乎完美规避了发展下线赚人头钱的传销特质,但事实上也没有这么简单。达尔威公司给代理商设置了一套极其复杂的工资计算系统,将工资分成“个人销售提成+代理差额提成+教育奖金”,按照公司自己的举例,假如个人业绩是1000元,提成是300元,但是如果在一个团队之中,团队的业绩是15万元,那么个人还可以获得22350元的代理差额提成,以及7500元的教育奖金,合计30150元。
达尔威公司在介绍这个工资模式的时候,原话如此:看到了吗?个人卖1000的产品就能拿到3万多的收入哦,这就是团队的优势,一个人干不过一个团队!
这种激荡人心的销售语言,是不是觉得特别熟悉?稍有智商的人应该都不会相信,自己卖1000元的产品就能拿到3万多的收入。其中的奥妙就在于“团队”,换一种方式来理解,其实就是发展更多的代理商,如果你的代理商业绩优秀,你就可以从他们销售业绩中获得差额提成,如果整个代理团队业绩优秀,个人还可以从中获得一定的整体业绩提成。
那么,到底应该怎么理解和定义这种销售模式呢?网络营销?直销?还是传销?
不妨来看看我国对传销最权威的定义,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如果有这三种行为之一,就属于传销。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如果个人卖1000元的产品就能拿3万多收入,那就更加说明个人收入并不是通过销售产品,而是靠发展代理商。当然,如果你的代理团队销售业绩不好,宣传中所说的个人收入自然也就无法实现。
那么,达尔威公司到底算不算传销呢,可以和这些规定逐对照一下。
不过对于普通人而言,可能很难定义传销,因为我国对于传销和直销虽然各自出台过《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往往界限模糊,比如权健,多年来一直以直销公司的名义存在,直到4岁小女孩周洋之死引发舆论高度关注,有关部门才认定权健属于传销。
目前的微商大多以女性美妆产品为主,和权健保健品不同的是,这些产品顶多是没有效果或者是引发身体局部不适,引发人命的可能性很小,因此即使爆出产品问题,舆论关注也不会上升到权健的程度。
不过,当前从事微商的大多是中低收入人群,这些人迫切抓住一切能够改变命运的机会,如果他们投靠的微商平台最后一地鸡毛,最终受伤害的永远是这些弱势群体。